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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个百户的人头,用破布包着,挂在几个人的腰间。

可还是没能捞着一个千户。

都摸到这里了,帅帐近在咫尺,陈默心里那股疯劲儿彻底压不住了。

他想扒了这身亲卫的甲,混进去,干一票大的!

“陈……陈哥……”

一个兄弟声音发抖,“这可是帅帐啊……就算……就算得手了,咱们怎么出来?”

“是啊,外面全是亲卫,少说几千人,这不等于一头扎进棺材里吗?”

另一个声音也跟着响起。

几千个杀红了眼的精锐,他们七个人冲进去,跟拿鸡蛋砸石头有什么区别?

陈默手上的动作没停,低着头,声音闷在胸口。

“你们可以不跟我去,我不怪你们。”

他已经解开了甲胄的皮扣,正费力地往下剥。

“拿着那五个百户的脑袋去找林大人,一人一百两银子,够你们回老家置办几亩田,娶个婆娘过好日子了。”

几人没了声音,对视一眼。

一个兄弟忍不住问:“那你呢,陈哥?”

陈默嗤笑一声:“我?我没家。”

他手上用力,将带着血的胸甲整个扯了下来。

“我想跟着林大人干……”

“妈的,长这么大,从没吃肉吃到撑……

陈默的脑子里,浮现出那碗堆得冒尖的马肉。

马肉滋滋地冒着热气,浓郁的肉香霸道地钻进每一个毛孔。

他记得那个姓林的大人,看着他狼吞虎咽的目光。

那里面没有鄙夷,没有怜悯,更没有看一条狗的轻贱。

就像在看一个……人。

“吃饱没?”

“没饱。”

“那就继续吃。吃到饱为止。”

陈默当时愣住了。

他是俘虏,是烂命一条,是随时可以被砍了脑袋换军功的牲口。

可这位林大人,竟然问他吃饱了没有。

他从小没爹没娘,从湘西一路要饭到江南,啃过树皮,吃过观音土。

后来听说当兵有饷银,便投了吴越军。

第一个月发饷,总旗把几串铜板扔在地上,叮叮当当散了一地。

“就这么多,爱要不要!”

按规矩,一个月一两银子。进了精锐营,一两五。

可到了他手里,只有两百八十文。

剩下的,全进了上官的口袋。

他不服,跟总旗干了一架,闹到百户那里,又被打得半死,还挨了二十军棍。

后来他才知道,一两银子的军饷,从千户到总旗,层层克扣。

在这里,你不是兵,你是官老爷们养的狗。

喂你一口,是让你有力气去咬人。

至于喂多少,全看主子心情。

所以,他打仗从不拼命。

当俘虏,也是他故意的。

他就是想换个地方,看看这支能把五千吴越军冲散的队伍,伙食到底有多好。

没想到,好到了这个份上。

虽然那碗肉,是用一个同袍的命换来的,可他心里没有半点波澜。

人命算什么?

他要饭的路上,见过太多人家为了活下去,交换孩子吃的。

也见过交不起税的人家,从几个孩子里挑一个最瘦弱的,亲手溺死在水缸里,只为能少一张嘴,少一个人头税。

甚至还有专门收尸的大车,把路边的倒毙的尸首拖走,磨成肉泥,混着草根当干粮。

他只想活下去,想有口饱饭吃。

谁能让他吃饱,他就给谁卖命。

“马肉可真香啊!”

陈默嘴里吸溜一声,自顾自地将那件还带着尸体余温的胸甲套在身上。

系紧皮扣,感受着甲胄带来的沉重和束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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